四川省出台意见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19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到2020年老年人“福利”亮点
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
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
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提出四川省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各种形式的照顾和优待服务。到2020年,四川省将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全面实现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60周岁及以上孤寡老人可自愿随近亲属迁移户口,迁入的老年人均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四川省有60岁以上老人1739万人,占常住人口21.1%,是继上海后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第二个省份。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意见提出,逐步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老年人生活救助制度。
涉及老年人健康方面,四川省将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失能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建立巡诊制度;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的设置审批,实行备案制管理;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记者注意到,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重点工作。四川省将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和筹资义务。加快全省老龄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全省老年人数据库。
此外,四川省还将完善老年人救济保障制度,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场地、图书馆、相关设施设备等资源对老年人开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旅游景区景点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发展适老公共交通,改进老年人乘坐公共交通优惠方式,逐步建立老年人交通补贴制度。(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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