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 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来源:全国老龄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老龄宣传工作,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环境,鼓励全国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老龄事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通过重大新闻事件评选、好新闻作品的通报表扬,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提升老龄工作宣传水平,扩大老龄工作社会影响力,推动老龄事业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推荐标准
(一)2017年度全国“十大老龄新闻”
1.本年度发生的与老年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产业有关的引人注目的重要新闻事件;
2.对加强老龄工作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或开拓意义;
3.在新闻媒体及公众舆论中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二)2017年度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
1.本年度新闻媒体刊登的与老年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产业有关的新闻作品;
2.作品导向正确、内容深刻、形式新颖,具有较强的教育作用和感召力;
3.为社会公众或老年人所喜爱,读者印象深、读看率高。
三、推荐方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老龄办,各计划单列市老龄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办,有关社会团体、老年群众组织和新闻媒体组织初评和推荐候选新闻事件、新闻作品;由活动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和专家,选出“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玉韶(全国老龄办副主任)
副组长:刁海峰(全国老龄办宣传部主任)
潘力(全国老龄办宣传部副主任)
(二)活动办公室
成 员:李伟旭 李净达
五、具体要求
(一)各地老龄办要把该活动作为加强老龄宣传工作的重要方式,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准确及时做好推荐工作。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地方,面向基层新闻工作者,活动要与新闻单位“走转改”成果相结合,注意推荐来自基层的一线新闻作品。
(三)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有关老龄新闻事件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老龄工作的开展。
(四)报送和推荐候选新闻事件发生时间和新闻作品发表的截止时间,统一为2017年12月31日,推送结果将于2018年3月前公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伟旭 010-58122106(传真)
电子信箱:liweixu@cncap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甲57号
邮政编码:100011
附件:1.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细则
2.2017年全国“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登记表
全国老龄办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一:
2017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细则.docx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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