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拟细化公办养老机构收治老人类型
发布时间:2017-12-19 来源:广州办事处
日前,深圳市民政局官网公示《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告。《办法》引入了客观评分制度,对轮候老人进行评估,申请人可选择跨区轮候。这将打破各区公立养老机构入住地域壁垒,实现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统一使用管理。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办养老机构要接收的基本养老对象就是失能失智的高龄老年人,对低龄健康的,希望由社会力量民办机构去提供,公办的养老机构就是护理型的养老院。轮候老人可以多次申请评估,但费用只能报销一次。主要是为了避免浪费公共财政资源,避免反复重复去申请评估。此外,公建民营、公办民营、PPP委托管理等也定义为公办养老机构,原则上应纳入公办轮候机制。但是尊重改革创新当中所存在的具体机构的运营情况,根据与原有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所签订运营管理协议来进行。
针对评估机构监督问题,市民政局已起草《深圳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指引》,指引对于评估机构的要求、评估员资质认定、评估场所设置条件、评估程序、评估内容、监督管理,都有细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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