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在陕西老年大学揭牌
发布时间:2017-12-15 来源:西安新闻网
西安新闻网讯(西安晚报记者 宋洁)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刻不容缓。13日下午,由陕西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陕西老年大学举办的“关爱老年消费生活,共建放心消费环境”陕西省老年消费教育活动正式启动,“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同时在陕西老年大学揭牌。
随着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老年消费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但老年消费问题的也日益突出,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认知能力弱等特点,侵害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医疗保健、投资理财、旅游出行、养老生活等四领域,已成为消费维权“重灾区”。
为更好满足老年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我省老年人消费教育活动13日正式启动,老年消费教育示范基地揭牌。启动仪式后,省消协还为百余名老年消费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老年消费教育课,并专门设立老年人消费咨询台,现场在老年消费者中招募消费维权志愿者,加强对老年消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
未来,陕西还将不断拓展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渠道,开展老年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在基地定期不定期举办宣传教育,增强老年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以房养老有陷阱 分时度假成了“坑”
四大领域成为老年消费“重灾区”
以房养老、分时度假、网上看病……现在,针对老年人的消费新陷阱频频出现。在13日的陕西省老年消费教育启动仪式后,还现场上了一节生动的老年消费教育课。课堂上,省消协表示,医疗保健、投资理财、旅游出行、养老生活等四大领域,已成为消费陷阱的“重灾区”,特别是养老生活方面屡现各种消费新陷阱,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轻信。
以房养老有陷阱 被骗子抵押了房子贷了款
案例:70多岁的陈女士在小区散步时收到一则广告,一家公司称是获民政部授权的“以房养老”项目,只要将房产证抵押就可以每月领取2000元的“养老金”。陈女士动了心,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刚开始的半年,这家公司每月都准时将钱转入她的账户。有一次,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他,称要用一下她的账户接收一笔钱,到账后立即取走。陈女士稀里糊涂的同意了对方的要求。可随后陈女士发现,不仅养老金消失了,公司也人间蒸发了。后来,她竟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要求尽快偿还60万元贷款。这时,陈女士才明白,这家公司竟然抵押她的房子,向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60万元贷款,从她账户取走的正是这笔贷款。
提醒:作为政府部门,民政部或民政局是不得参与任何商业活动的,更谈不上会授权商家推广所谓的以房养老项目,如果遇到类似推销,千万不要相信。
分时度假是个“坑” 缴纳高额会费难享优惠
案例:曾先生在某公司带领下参观了该养老院基地。公司宣传会员除可在养老院以会员价入住养老外,还定期组织会员到外地进行“分时度假式养老”,一般会在一地住上十天半个月。慢慢游览,既健康养生又开阔视野。在公司的极力劝说下,曾先生交付了1万元“一次性设施购置费”,取得“度假式养老”度假卡,之后还介绍朋友加入。可随后,两位先生参加完省内游后,发现游览内容与旅行社并无不同,但收费更高。“交了高额入会费却无法享受到实质优惠”曾先生要求退款,却发现合同上写明“一次性设施购置费”不退。
提醒:“分时度假式”养老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消费者被诱导或误导签了合同,却忽视了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提醒老年消费者,在涉及大额消费或签订相关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告知子女,在子女陪同下在做出决定。
网上看病乱投医 花了高价病没好
案例:80岁的钟先生患有10多年的糖尿病。治病心切的他想上网去查看,幻想着有比医院更好的治疗方法。当他输入“糖尿病治疗”几个字后,某医学研究院的广告映入眼帘,“不打胰岛素,不吃降糖药,在家轻轻松松治疗糖尿病,免费赠送高科技糖尿病治疗仪”。钟先生如获至宝,打电话咨询得到答复,“一个疗程3个月包好”。就这样,钟先生先后7次购买药品和保健品,直到花去25800元也未见糖尿病有所好转,这才发现上当了。
提醒:老年人患上慢性病时,切忌乱投医。千万不可盲目相信“不吃药即可治好”的产品宣传。购买相关产品时,如果发现产品上没有商家的具体名称和地址、无说明书、商家也不开发票等问题,就要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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