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7-11-29 来源:甘肃日报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根据这一《规划》,“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推出一系列优待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全省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扩大覆盖面。到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7%,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项社会保险一卡通全覆盖,做好各项养老保障制度的政策和服务衔接,进一步优化制度运行流程,方便老年人及时领取养老金。
我省将进一步健全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多元发展的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预期寿命。《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将基本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按规定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完善老年人医疗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制度,逐步将老年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医疗救助、医疗互助活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及时结算。到2020年,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老年病科建设,有条件的地级市建立老年病医院。
《规划》提出,紧紧把握社会需求,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0年,全省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优先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互联网+智慧养老”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十三五”末形成城镇15分钟养老服务圈。同时,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探索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股份制合作的机构养老发展模式。到2020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覆盖60%的行政村和100%的贫困村。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规划》提出,鼓励地方和部门、单位出台政策,拓宽优待领域和范围,让更多的老年人受益。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正常增长机制,适时扩大补贴范围、提高标准。逐步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制度,2020年实现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全覆盖。鼓励兰州城市轨道交通参照公交车优待办法对老年人给予优待。到2020年,新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居住区等无障碍率达到100%,城市60%以上的社区和农村40%以上的社区具备老年宜居社区的基本条件。将养老院、老年公寓、护理院、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绿色节能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绿色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记者 徐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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